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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15日 星期日

馬基維利與政治人觀


  • Viroli, Maurizio 1990. ‘Machiavelli and the Republican Idea of Politics.’ In Machiavelli and Republicanism, 143-171.

一、摘要

  1. 核心論題。本文旨在討論馬基維利的政治觀以及共和主義式的政治概念(the republican of politics)。作者Maurizio Viroli逐一考察馬基維利作品中若干關鍵政治語彙的使用方式,企圖對本文的核心論題「馬基維利如何理解政治」作出可信的解釋。
  2. 國家技藝。作者由馬基維利「有關國家的技藝」(the art of state; arte dello stato)談起。對馬基維利而言,「政治」即城市技藝,而國家技藝則是其中至為關鍵的一部份,用以維持及改善一國君王或該國領土的地位(status; stato)。國家技藝與城市之鞏固息息相關,包含預知潛在的威脅與判斷鄰國的真實意圖等;反之,也可能用於毀滅城市或剝奪其自由。(p. 160, 162)
  3. 政治人。作者接著將討論焦點由政治之目的(goal or object)轉向政治生活的行為主體(agency of politics),即「政治人」(political man; politicus vir)。政治人應通曉國家技藝,且具備正直、智慧、趨向公義、熱愛真理、不貪婪、不頑固、中庸與公正等特質,更須嫻熟於陰陽進退之道,且有能力擔當主事者與仲裁者(rector and moderator),方可算是貨真價實的政治人。(p. 163-166)
  4. 完美共和。唯有容許各元素並存共容以及各力量多元衝突的自由城市才是馬基維利期待中的理想政治生活此時政治人善於節制各方勢力、防止任何一方主宰或遭消滅之能力自屬重要且必要。除法律與制度的改良,無論主事或仲裁、創建新制或持盈守成皆離不開說服,因此,此人還必須精通演說與說服之道以取信於同胞。若要成就完美共和perfect republic),引領城市遠離腐敗、追求共善,好人(good man; uomo buono)有時必須為惡(to do evil)以竟其功。馬基維利區分了政治家(statesman)與政治人,並將政治生活中的德行從傳統意義上的美德中抽離出來,揭示治理之實相。無論治國者或一般平民,只要具備政治人應有之德行(無須迎合眾人之善惡觀)及其功業所彰顯出共和價值:避免腐敗、自由、多元衝突等,此人便值得享有光榮。馬基維利相信,唯培育出具國家技藝的政治人,自由城市才有機會重現於世。



二、提問

  1. 在馬基維利看來,「政治」包含了國家技藝,即維持及改善一國君王或該國領土的地位,(p. 160)「引領城市遠離腐敗、追求共善」也是馬基維利對政治人的其中一項重大期待。倘若兩者無法兼顧,政治人該幫助統治者鞏固權位或以創造人民幸福為志業?
  2. 若無法奢望或要求統治者為眾人共善而放棄權位或攝斂權勢,政治是否因此而消亡?在價值和實踐層面上,「公」是否優先乃政治存滅的依據?


關鍵詞:共和、政治、政治人觀

完善政治生活如何可能

Week 2:Maurizio Viroli < Machiavelli and the republican idea of politics-Ch7 >



壹、主題: 完善政治生活如何可能


貳、關鍵字:政治(politicus、政治生活(vivere politico)、國家技藝(arte dello stato)、政治人(politicus vir)、政治家(statesman
 

參、摘要:


  1. 對馬基維利而言,政治是一種觀察,附屬於人在社群當中之於正義與共善;其對政治概念的想法,並非是對於傳統政治概念的全盤推翻,而是轉移了傳統對於什麼是政治?的著墨焦點,回顧人之於政治的內在心智習慣,並點出共和政治應然與實然之兩難;同時,引導治國者在不同政治高度而有所應為的決斷。
  2. 自古典政治概念再發覺,政治即為一相應於城邦的概念。又所謂的城邦,即為一個建立於以正義相結合並依法而治的人文社群,其組成包括了共同法、地方行政官職、宗教與公共儀式;一個有秩序的城邦,須含納兩項要點:公共生活的空間與公共職位的輪替。政治生活必依法而治,統治者必須節制自身的心性,並且根據依美德而立的法做為統治之本,因此在政治語言的使用上,經常是借用法律格言,亦有為對立法技藝之指涉。
  3. 簡言之,政治的構成要素有四:節制、正義、法治與依選舉所產生的統治者。就十三世紀傳統的政治主題論及,政治僅次於神學而為技藝之最;被認定為是建構科學,兼具城邦樣貌之設計與其他技藝之安置,同時幫助人們追求共善、實行美德,並背負追求終身之益之大責。換言之,人要能自然而真切的追求高尚生活,回歸政治社群應為必然;身為一個政治人,即是在神、獸之間擺盪生活。僅次於神學卻經常與神學相連結的政治,馬基維利言及對宗教適當的使用,可提振政治成員內在的勇氣與動機以共同維護政治生活,同時透過道德內控節制加成法律外控約束,達成政治社會穩定之效。另外,透過修辭、雄辯等演說方式,亦為一政治家鞏固政治秩序、維繫社會思潮、處理社會衝突不可或缺之技藝。
  4. 政治的層次大略可從政治社群內部(社會)與總體政治社群(國家)做兩相區別。前者為傳統政治哲人與政治概念的探討焦點,即對政治人作為完人與社會共善、和諧之追求;後者為馬基維利著眼深究的治國者處境,亦即對所謂政治家能力與心智之養成與對國家近火遠泉之識明。政治家性格上所應兼具的特徵為:剛毅、審慎、節制與正義,四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然而,治國者位於政治處境的邊界,在追求共善、和諧的目標不變之下,治國者所該執著者,在於總體政治社群的永續長存,必要時採取非常手段而非拘泥於當下的小德小義,才為真正的政治家,例如:為維護國家和諧而發動戰爭之擴張,可被視為正當。因此在內隱思慮與外顯行為矛盾下,而有可能造成政治社群認知衝突時,透過如宗教意象的修飾,或修辭學對文字的包裝等治國之表演,使自身與總體得以維繫與進展,方為馬基維利所推崇。

肆、提問:



一、對於治國者自身及其總體政治社群的維繫,治國者權力的掌握亦為其耕耘及追求公益之前提要件,似乎與有秩序的城邦要件之公共職位的輪替兩相矛盾,在公職代表性不足的情況下,社會利益衝突與角力;治國者如何在任期輪替的狀況下,同時滿足社會公益與權力掌握的處境呢?反觀當今政治選舉生態,政策施行考量成效速顯,以利成為下次選舉之籌碼,而真切有執行必要但成效微緩之政策,卻淪為政策議程之排擠。
 

二、社會經濟的穩定是否為馬基維利隱含之前提假設?反觀當今經濟高度成長的新加坡與中國,統治者掌握莫大的權力,公共職位雖有選舉的施辦與輪替的可能,但卻不具真正的競爭性,政治社會穩定而未崩解。試問經濟穩定的威權政體是否為馬基維利所推崇的理想政體?


 

2013年9月14日 星期六

馬基維利承繼古典共和主義所開創之政治觀

  1. 研究馬基維利的學者們皆肯認馬基維利為政治科學開創一個全新的領域、角度。但對於馬基維利的政治思想為何,仍有不少分歧?
  2. 身處文藝復興時代的重鎮佛倫羅斯,馬基維利受到了當時人文主義的思潮影響,扮演了政治學一個跨時代承先啟後的樞紐。承古代希臘哲人之共和政治美德、並憑藉著他生活中的歷練、經驗,體悟出一套新的政治哲學。
  3. 為了能適切的真正探討馬基維利政治思想主張之真意,必須先了解他所處之年代、時空的背景為何。更進一步的從他所留下的重要文本、參與制定之協定等加以了解當時期人們對於政治一詞的真正涵意。這也是Viroli在書寫此篇文章所強調的重點----政治語言的演變脈絡。
  4. 以下簡述本篇文章各節重點,並於最後檢視、分析題目所欲了解之問題---馬基維利所開創之共和主義政治觀,並於文末思考其所提出之政治觀是否符合當代共和政治之現狀?及我國社會缺乏政治素養之原因?

一、古典思想政治的重新發現:政治與公民社會(civitas)
  1. 早期的歐洲對於政治一詞之用法,僅指涉於同處於一地,受同一司法、法律所保障、規範的公民。到了13世紀,這種對於政治的概念逐漸流通在歐洲社會上不同層面的公民,這是古代法律和哲人智慧的政治結晶。另一方面,關於君主政府之政治描述,亦有權力制衡的設計,如採合議制以防止君主隨意決策,濫權。
  2. 這些關於政治的意涵,緣自於亞里斯多的對於美好社會的描述,且逐漸為學者視為早期社會對政治的基本慨念。流通於13世紀政治的概念並無任何負面的含意。反之,政治被視為如同建築科學,用於形塑整體社會、安排制定各種社會功能的一門科學。
  3. 1415世紀初時,政治(politicus)一詞已經超越、取代了共和(republican) ,且仍為上述所述之城邦秩序,強調法治的重要。政治的藝術往往是需要立法技術的輔助。馬基維利也指出,只要一個城邦是建基於公正的制序,那麼就會逐漸累積自身的榮耀及聲譽。因為人民要的就是公正的司法和和諧的社會秩序。
  4. 綜上所述,我們可知道政治一詞在語言學上的發展脈絡,從未脫離過城邦。一但脫離了城邦的公民生活,就不在有政治的存在之必要。

二、馬基維利的政治生活
  1. 馬基維利基本上也承襲前人對於政治的用法。他主張將政府的主權以法律加以限制,是使城邦能被公平治理的一個好方法。這不只是對於統治者的限制,同樣的未受法律規範的人民是很容易變成暴民。
  2. 法律和制度的內容也必須體現城邦的共同利益,而不是少數人的利益。若城邦的法律和制度是為了少數人的利益而設計,那我們有的就不是真正的自由生活,文明和法治。
  3. 除了法治的概念,馬基維利又指出政治詞彙--公民平等。馬基維利認為公民平等是好的城邦重要的基礎,其中包含了最重要的法律的平等。人們不論身分貴賤、社會地位,都享有一樣的權利。
  4. 一個好的城邦既然含有公民平等的原則,則城邦內處理政務的的人(magistracy執政官),就應該是由最有能力的公民出任(best citizen),不論出身貴賤,有德便是才。羅馬城邦就是體現公民平等最佳的例子。所以,我們可以發現政治一詞再經過馬基維利的加以運用後,不僅指建構政治化的城邦,而是指涉了含意更廣的政治活動,如建構城邦共同生活、風俗習慣,並教育人民成為公民。
  5. 政治生活和腐敗之間的關係,也是了解研究政治的重要課題。馬基維利透過幾個歷史的例子,羅馬、威尼斯和斯巴達城邦,來加以討論。而其中的影響政治生活的因素有宗教(religious)、社會衝突(social conflict)、軍事的平衡。
  6. 馬基維利贊成追求榮耀(pursuit of greatness), 但前提是要建立在維護城邦自由、即不破壞和平的前提。為維護城邦自由而進行之擴張、戰爭,是可被允許的。
  7. 小結:維持、建立好的政治生活的幾個重要條件,法律、建立風俗習慣、宗教。

三、真正的政治家
  1. 馬基維利認為真正的政治家需要懂得懂治國術(the art of the state)。包括預知風險、採用對策的能力。治國術是維護一個美好城邦的要素,但不是城邦本身所具備,而是治理該城邦的政治家(the politicus vir)
  2. 在古典共和政治社會對於一個好的政治家或是說rector civitatis,應是有德性的、好的,聰明並正義的一個人。任何決策以法律為標準,一個好的城邦,應該是上自統治者,下自人民皆擁有好的德性。
  3. 德行的四個重要條件:節制、不變、謹慎和正義。四者相輔相成,使統治者能順利達成治理、維護良好城邦之目標。馬基維利對於傳統上政治家的看法有何不同呢?
  4. 馬基維利很推崇那些懂得治國術的人,他覺得所有的事物都比不上習得並能夠正確運用治國術來建立、維持一個真正自由的城邦來得重要。但是他對於真正有用的治國術,如古人所具備的那些美德有了他自己的另一套看法。
  5. 除了傳統對於美德的普遍看法,節制、勇敢、正義等...他認為在必要的時候,政治家為達到建立良善社會的目的,是可以為反傳統的價值觀的,如背棄盟約。他所強調的美德有別於傳統之用法,是指為達成某件目標,必須具備之能力及特質。也就是說為了創建良善城邦,必要的惡是被允許的。
  6. 所以,他以真正的政治家(statesman),加以區別於傳統上之政治的人(political man)。從他作品之論述,可明確的了解到其目的是為了激發人們透過效法古人之美德,承襲古典共和主義政治的理念,善用治國術,建立一個良善的公民社會。

四、結論

馬基維利雖承襲古典共和主義,但再將其所處之社會環境、時代背景的狀況與前人所描述之政治社會相比對,他提出了幾點不一樣的看法。

(一)對於德性之看法
  • 傳統上古典政治哲學強調政治人的德性,認為唯有有德之人才能帶領人民建立有德之城邦。馬基維利則不那麼認為,他覺得人的道德並非自然存在,而是以整體社會的特定目標來加以判定。他覺得為了成為一位好的政治家,道德上必要的惡是可被接受的。但反之,他則反對。
(二)對於菁英政治的看法
  • 馬基維利特別強調應該由少數才德兼備的公民,來執行菁英政治。這點倒與柏拉圖的哲學家國王觀點接近。但不同的是他也提出了一個有別於往的觀點----即社會衝突是有利於城邦的維持。
(三)延續共和主義的精神---公民參與、強調社會衝突的重要性
  • 雖然馬基維利希望由真正才德兼備的政治家間立法者來領導整體城邦,但他不同於傳統古代哲人對於政治家定要有高標準的美德才得以勝任,而是主張社會不同層面之人民皆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追求利益。目的使城邦內產生一定之正向的社會衝突(social conflict),促進法律的建立及穩定。他以羅馬城邦為例,指出平民與貴族的對立、及對於公共利益的看法分歧所產生之衝突,並不會直接的造成共和城邦的分裂(因為羅馬最後仍因農民法使得國家分裂走向帝制),而是在此種拉鋸中,進一步建立了法律,並保障了該城邦公民的自由。
(四)講求法制須隨時空而進
  • 如同古典政治具備之核心要素,法律(law)與司法(justice),馬基維利認為維繫城邦的關鍵在於立法者對於法律的制定,是否能夠與時並進。制度須隨人民的生活作調整,如前所述,城邦內階級的衝突拉鋸,就是立法者需要留心之處,並加以具體化為該城邦的法律。

五、提問

  1. 馬基維利開創性的政治觀,是否符合當代民主共和之政治現狀?對於現今許多國家以共和之名、行專政之實,卻亦能有效治理並發展、維續國家,該如何解釋?
  2. 為何現今台灣人民普遍對政治抱持著冷漠、醜陋、無力、甚至是厭惡之看法,而非以理性、宏觀之角度參予公共事務?     馬基維利認為城邦得以良好運作、維續,除仰賴於政治家以法律治理外,還存在有一關鍵性的條件---公民素質之培養civilis disciplina。後者之存在除利於整體城邦秩序之穩定、和諧,體現了人民平等參政的共和精神,亦能從過程培養出城邦所需要之政治家,達成城邦存續之目標。是否就是因我國教育中缺乏馬基維利所指之civilis disciplina,也就是公民教育推行失敗或是從來都不存在? 

關鍵字:   

   政治(politicus政治生活(vivere politico政治人( politicus vir )公民培訓( civilis disciplina )